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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民委(宗教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2    点击数:

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312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组成,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我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联系地址:吉林市松江路656号楼503室,联系人:刘洪亮,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48811,传真:0432-62048811)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我委成立了由矫勇主任(局长)任组长,马立新、徐永洙、付申武三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督查、考核,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为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多次在主任(局长)办公会议和机关大会上布置工作,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多次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度。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情况。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我们把推行政务公开看做是提高政府施政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证,是强化权力监督、促进政府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渠道和任务。工作中我们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查找差距,增强工作紧迫感,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短期内有了明显成效,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办理过程予以公开,通过政务公开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完善情况。为推进政务公开,我们积极协调各处室汇总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在网上及时公布。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规划也都做到透明公开。对委机关网站及时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在原有基础上予以完善,优化页面,增加和调整版块,充实栏目内容,充分发挥网站的互动服务功能,从单纯的信息发布功能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实现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在线咨询全方位服务功能转变。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我们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公开的数量2013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们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调整后,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1条。

      (二)公开的内容。我们主动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少数民族和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文件,如《宗教事务条例》、《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吉林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2013年我们公开了2012年工作总结、2013年工作要点和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
(三)公开的形式。我们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涉及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领导讲话、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职能等61条住处进行了公开。
()公开的及时性。2013年,我委(局)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4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接到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或减免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3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不够,受人员编制限制,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不能够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我们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拓展公开形式,提高公开的时限性和内容的完整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七、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附表:

2013年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0

二、主动公开情况

年发生数

1

0

 

说明:1.2013年发生数”是指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发生的数量,累计数”是指截止20131231日累计发生的数量。2. 本表★栏本部门不予统计,”表示本栏无数据。

 


宋体">年发生数

13

13

0

var file_appendix=''; if(file_appendix!=""){ document.write("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