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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我市《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20〕13号),我办编制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xxgk.jlcity.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2048717,邮箱:szfbzcfg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为核心,不断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个。二是及时公开我办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畅通工作渠道。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工作时间内渠道畅通。二是及时依法办理。全年共收到申请14个,直接办理9件,转城区政府和其他部门办理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答复率达到100%。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调整设置相关栏目,并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
  (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栏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领导班子带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责任处室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六)贯彻落实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吉林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市政公组〔2020〕2号)的要求,对三大攻坚战、政府“放管服” 改革信息等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政策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环保、扶贫、困难群体救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社保等领域的政策性文件都力保即时上传,保证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领域工作第一时间落实,惠及群众的政策第一时间面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7

17

3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6

1

0

0

0

0

7

 

(七)总计

11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此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