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精神,我办着力加强对重要政策措施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的政务公开工作。原则上,此类政策性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履行完毕发文程序,在一周内上传至政府网站;部分时效性极强的政策性文件则会在纸质文件下厂印刷时同步上传,政策专业性强的,还同时上传由起草部门梳理的政策解读。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机构改革后,明确由政策法规处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省、市两级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后,我办及时召开内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
(二)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我办按照市统一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工作时间内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共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7件。对于《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计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2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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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此外,我办对三大攻坚战、政府“放管服” 改革信息等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政策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环保、扶贫、困难群体救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社保等领域的政策性文件都力保即时上传,保证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领域工作第一时间落实,惠及群众的政策第一时间面世。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我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此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