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相关要求,吉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为市政府)编制了《吉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szf/ndbg/)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2-62071097,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邮箱:szfbzcfgc@163.com,邮编:132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应公开、尽量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处理行政许可39.79万件,行政处罚0.16万件,行政强制84件,行政事业性收费9866.05万元。完善疫情防控专栏、细化重大项目信息,增设公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项目,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条例》,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受理的申请均按《条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共计3件,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协议搬迁等领域。通过信息公开渠道,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规范规章库建设,清理失效、废止规章,规范推送数据与本部门规章库实际展示数据保持一致,方便群众查找和学习使用。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条例》要求设置指南内容基础上,突出申请渠道方式,注意事项,方便申请人操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持续对全市近255家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快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做到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统一发声、联动传播。二是时时推送《吉林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刊11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工作干劲,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二是根据疫情状况,灵活开展业务指导,采取线上视频讲解,线下一对一培训的方式,提升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 |
0 |
56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3 |
0 |
16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788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62 |
||
行政强制 |
8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866.0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7 |
21 |
4 |
2 |
18 |
2 |
26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9 |
16 |
2 |
1 |
16 |
0 |
15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7 |
2 |
0 |
0 |
2 |
0 |
3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1 |
0 |
0 |
1 |
0 |
1 |
6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16 |
18 |
2 |
2 |
18 |
1 |
2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0 |
1 |
0 |
0 |
0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0 |
0 |
0 |
4 |
6 |
0 |
0 |
0 |
6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县市区和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规范;二是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3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两方面:一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提高答复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下步我们将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务平台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工作。
(一)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要点情况。按照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政公组〔2022〕4号)要求,梳理制定并以市领导小组文件印发了《2022年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吉市政公组发〔2022〕1号),明确了77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给各部门(单位),压实工作责任,提出时限要求,并逐项调度督导、推进落实。按照2021年省政务公开考评通报和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吉林市分报告,制定《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和自查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函〔2022〕1号),梳理形成市本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的21个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督促市本级相关部门全部按时完成整改。
(二)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的公开需求,针对群众看病就医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多种平台,通过新闻通稿、微博话题、解读稿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以权威的声音向社会公众传播卫生健康政策,解疑释惑。通过市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江城”累计共发布信息2000余篇,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600余条。
(三)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制度,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解读信息。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涉及面广、专业度高的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也通过江城日报等媒介,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并在文件出台后通过江城日报发布,方便公众检索查阅。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围绕政策介绍、要点解读、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对利企惠企政策进行讲解,重点解读了企业特别关切的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以及稳外资稳外贸、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吉林市城市发展定位“四大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助推各项利企惠企政策加快落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动漫、短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和宣传成效。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看病就医、惠企惠民政策、财税审计、就业信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权威的声音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回应社会预期。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和形式,逐一规范公开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要素。推动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要求(试行)》,明确了统一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统一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区域划分、统一配备标准化政务公开设施、统一规范化管理政务公开专区等“四个统一”建设规范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公开载体。围绕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及服务流程的知晓度,创新打造“四区、一屏、一表单、一手册、一专栏”项目审批服务专区。
(六)不断完善平台建设。落实省相关要求,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有36家政府网站,现已全部迁入吉林市政府系统网站集约化平台。同时,完善了集约化平台分类搜索、评价监督、统一身份认证、统计分析等功能。对全市政府系统网站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保障,实现了政府系统网站统一运维管理、统一安全保障、统一监管监控、统一用户中心、统一信息资源库、统一诉求平台等六个统一。持续推进全市政府系统网站适老化改造,完成12个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无障碍改造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要求增加专栏内容,定期整改纠错失效及错误链接。
(七)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我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共计25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78个、新浪微博43个、移动客户端4个,其他30个。对已备案的255个政务新媒体,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实行常态化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切实避免出现“问题”政务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