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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1    点击数: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组成,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全市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lcity.gov.cn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地址: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邮编:132012,电话:64820345电子邮箱:jlzwgk@jl.gov.cn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既抓实基础,又突出重点,有效的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培训。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议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晰了工作责任,配强了工作力量。桦甸市、蛟河市、龙潭区、市司法局等单位明确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有效的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卫生局、文化局等部门不仅抓好局本级机关的工作责任落实,还与各基层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使全系统的各项重点工作都得到很好的落实。据统计,截止2010年末,全市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146人,其中,专职人员273人,兼职人员873人,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的比例分别为23.8%、77.2%。2010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大力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工作培训,全市举办培训20次,参加培训1802人次;截止2010年末,全市举办培训73次,参加培训6109人次。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尤其是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在全市组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培训,有效的提升了各级政府、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抓好制度建设,推动制度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更加注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仅抓的实,而且落得好。为更好的利用《条例》施行以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成果,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将近三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形成比较完善、比较系统的制度汇编。制度汇编成为全市各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完备、规范且实用,有的还很有特色,如船营区、丰满区、交通局和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比较健全且实用。
(三)强化检查考核,落实监督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畴,强化了检查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实地和实效原则,不论平时检查,还是年底考核改变过去只看制度文本,不重执行效果的考核方式,注重从公开的实际场所、实际载体、原始文件、原始记录等方面进行查验,全面真实的掌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实际效果,从而作出客观的评价。为规范网上信息公开,2010年5月,市政府责成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就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各部门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对接检查,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完善建议。对接检查的结果和部门整改结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有效的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在开展检查考核的同时,还注重做好监督评议工作,发挥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2010年,市政府组织了义务监督员对部分市级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监督,还有效收集了人民群众对各级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意见,并将义务监督员的监督结果和人民群众的评议意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范畴。市房产局等部门也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发放评议卡等各种形式对所属部门开展监督评议,并对监督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有效的促进了工作。
(四)创新公开载体,推进网上公开。突出了抓了公开载体(渠道)建设,不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栏(板)等传统媒体和媒介进行公开,也通过互联网、电子触摸屏、手机、数字电视等新媒体进行公开,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各类公开渠道进行公开。手机公开成为一种最新的,也是最为亲民的信息公开形式。全市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布大量的时效性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度高的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如市牧业局建立农牧民联系档案,通过建设“牧信通”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向农牧民发送天气信息、牧业信息等,指导群众抓好生产。网络成为一种最有效的,也是最给力的公开形式。吉林市人民政府网很好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及其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改版升级和调整优化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也着力优化和完善了政府网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的县(市)区,如桦甸市还建立专门的政务公开网。全市有46个市级政府部门(占全市部门的80%)建立了单独部门网站(网页),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如市科技局立足长吉图一体化建设建立联通三地的科技信息网,及时发布科技管理和服务信息,实现全市科技进步奖的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打造了全市科技信息公开和权力透明运行的网上平台。
(五)抓实主动公开,探索依申请公开。为了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修改发生变动的信息和删除过时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对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二是依据公开程序进行公开。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信息形成之时明确公开属性,信息发布之前履行保密审查、沟通协调和领导审批程序,信息发布之后及时将新公开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归档备查。三是结合工作职能进行公开。各单位紧密结合本机关承担的工作职能,积极公开各类管理和服务类信息。如市工信局紧密结合发展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职能通过局属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市工业和行业的管理与服务信息,很好的服务了全市经济建设。在抗洪救灾期间,市商务局及时发布产品产供销信息,为平抑市场物价,稳定群众预期,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1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公开的信息量大;二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安全性较好;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了新突破,基本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六)抓好基层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把推进紧密联系基层群众、直接服务民生需求的乡(镇)街道、县(市)区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信息服务民生的突破口,着力抓好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满足基层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工作做到了“两个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实际需要,突出公开服务;重点公开办事,重点公开政策和重点公开热点。在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创新,编制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开发了指南与目录填报系统软件,开展了办事信息公开培训。目前各级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填报系统软件的填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估计至2011年6月,500余万字量的公共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公开数据库将建成并进入规范运行。届时,群众可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就能很好查阅和了解全市公共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
(一)公开的数量。2010年,全市公开信息总数为47048条,其中,市本级、县(市)区及开发区本级和乡镇街道三级分别公开信息10482、27994和8572条,占全年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2.3%、59.5%、18.2%。
截止2010年末,全市累计公开信息总数126900条。其中,市本级、县(市)区及开发区本级和乡镇街道三级分别公开信息分别为39895、58518和28487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0年公开的47048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105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为4054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8.6%;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3259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6.9%;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4106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8.7%;其他类信息分别为34574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73.5%。
截止2010年末,全市累计公开信息总数12690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为12919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为10556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9186条、机构调整类信息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12001条,其他类信息分别为82238条。
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2010年公开了16583条,占全年信息公开总数的比例为35.2%;截止2010年末,累计公开了52254条。
(三)公开的形式。2010年,全市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4349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73.0%。信息公开专栏和网站点击次数为5825947次。市本级、县(市)区及开发区新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1个,可为公众提供电子信息查阅。全市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10236条,其中,电子信息5807条,为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的56.7%;纸质信息4429条,为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的43.3%。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6508人,向公众提供借阅文件3689份。全市发放政府公报(政报)1650份,发放其他种类公报352份。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31次,发布重要信息117条。
截止2010年末,全市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06845条,公众点击次数为16865211次。市本级、县(市)区及开发区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16个,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为14个。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44348条,其中,电子信息28671条,纸质信息17694条。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15256人,向公众提供借阅文件7003份。全市发放政府公报(政报)5848份,发放其他种类公报1086份。全市召开新闻发布101次,发布重要信息319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0年,全市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18642条,在这些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8290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52条,两者占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8.1%和1.9%;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8057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585条,两者占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6.9%和3.1%。
截止2010年末,在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41019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600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40734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88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说明。
(一)申请情况。2010年,全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总数为10113件。其中,网上申请数为1124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1.1%;当面申请数为8419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83.2%,信函申请数为148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5%,其他形式申请数为422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4.2%。
截止2010年末,全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31125件。其中,网上申请数为3628件,当面申请数为25956件,信函申请数为369件,其他形式申请数为1172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0年,全市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1011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9745件,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96.4%;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为182件,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8%;否决公开答复数为186件,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8%。在186件否决公开答复中,因为信息不存在的为97件,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52.2%;因为申请内容不明的为22件,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1.8%;因为涉密免于公开为31件,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6.7%;其他原因未予公开的为36件,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9.3%。
截止2010年末,全市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31125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3012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为534件,否决公开答复数为470件。在470件否决公开答复中,因为信息不存在的为234件,因为申请内容不明的为66件,因为涉密免予公开的为92件,其他原因未予公开的为78件。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全市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全市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亟待加强。二是少数部门对《条例》关于公开时限方面的要求把握不准,没能及时在网上公开信息或向公共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不严、不细、不实的现象。四是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公开目前还仅限于在事业单位推开,邮政、电信(含移动通讯)等公共企业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还未得到拓展。
2011年,全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此,要重点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二是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在全市培育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典型示范单位,推广典型示范经验。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拉练式”的相互参观学习。组织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市本级部门到工作基础较好的部门学习调研。三是制定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从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等方面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四是督促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好办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实现网上公开。五是继续做好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改版调整工作。
七、附件
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及说明见附件。
附件:1.吉林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2.《吉林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说明
 
附件1
         吉林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人员配置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146
其中:专职人员数
273
        兼职人员数
873
学习培训
2.举办培训次数
73
20
3.参加培训人次数
6109
1802
二、主动公开情况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公开数量
4.公开信息总数
126900
47048
其中:市本级公开信息数
39895
10482
县(市)区及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58518
27994
        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28487
8572
公开的内容
5.公开信息总数
126900
47048
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12919
1055
        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10556
4054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9186
3259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12001
4106
        其他类信息数
82238
34574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52254
16583
公开的形式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106845
34349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16865211
5825947
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16
1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14
1
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44348
10236
其中:电子信息数
28671
5807
      纸质信息数
17694
4429
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15256
6508
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7003
3689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5848
1650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1086
352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134
44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367
165
公开的
及时性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41019
18290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1600
352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40734
18057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1885
58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申请情况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31125
10113
其中:网上申请数
3628
1124
     当面申请数
25956
8419
     信函申请数
369
148
     其他形式申请数
1172
422
申请处
理情况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31125
10113
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
30121
9745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534
182
        否决公开答复数
470
186
      其中:信息不存在数
234
97
            申请内容不明数
66
22
            涉密免于公开数
92
31
            其他原因数
78
36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行政复议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8
8
其中:受理数
8
8
       其中:办结数
8
8
             其中:维持行为数
8
8
                 纠错数
0
0
行政诉讼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0
0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0
0
其中: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0
0
       其他费用金额
0
0
   
 附件2
《吉林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说明
一、统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统计原则与方法
统计工作坚持客观性原则和准确性原则。统计中避免重复统计,本单位公开的1条信息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进行了几次公开,只统计为1条信息。
三、相关概念说明
(一)“累计数”是指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的数量;“2010年发生数”是指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数量。
(二)县(市)区及开发区本级指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所属部门、中省市直部门驻县(市)区、开发区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