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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0    点击数:

2017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地址:船营区公安街2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23150,电子邮箱:jlsgxhzs@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年初制定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责任,成立主任冯永顺任组长(后因工作调整由魏方臣担任),副主任曹文海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配备兼职信息员1人,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销社认真对照《规范》规定的类别名称及描述内容,对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一梳理,并根据公开信息的类别确定对应的信息格式,做好了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保密和有关审查工作。认真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按时在网站等载体上发布。同时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四)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不断拓展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公共查阅点、广播电视等载体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更加便捷。市社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目的,从实际情况出发,狠抓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一网”、“一栏”。“一网”是吉林市供销合作网。作为市社的政务门户网站,自网站建成以来,一直作为市社发布教育信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窗口。实现了与市信息公开平台的联动,接受市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一栏”是政务公开栏。设在一楼大厅,公告市社及各处室的职能、内设机构等。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对全市社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安排市级政府进行自查,检查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情况、已发布政府信息保密清查情况和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止目前,在市社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六)强化对公共查阅点建设。今年市社加强了公共查阅点建设,制作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牌子放在醒目位置,购置电脑、桌椅、文件柜等设备,完善硬件设施。落实人员,查阅点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做到有人办事。为了保证查阅点具备应有的办公条件,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对各查阅点配备了微机等办公用具,同时,最大限度地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强化功能发挥,方便群众行使知情、参与、监督、表达权,受到社会各界欢迎。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16年市供销社把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做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人民群众享有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人民服务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市社全体工作人员的基本准则。市社一方面通过培训积极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使行政机关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工作效率,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另一方面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严格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从信息内容和系统管理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安全。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市供销社工作范围以服务三农,沟通城乡为主,2016年各项工作暂不涉及重点领域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2016年市社主动公开信息20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12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60%。全部信息20条均已在吉林市供销合作网和本部门信息公开查阅点、市公开办信息查阅点和市档案馆发布。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度无政务信息需市供销社进行回应解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231止尚无人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固定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吉林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无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举报投诉情况发生。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根据附件2之八、九数据统计情况进行分析综合,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对统计表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市供销社信息公开查阅点数量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市供销社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兼职人员1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016年度市供销社暂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年度召开专题会议3次。

(六)举办各类培训班数。年度开展内部培训1次。

(七)接受培训人员数。接受培训人员28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到位,缺乏对这一制度的认同感;政务公开内容的涵盖面不够,实际公开的内容的全面性不够;有的部门信息公开不规范,目录编制过于简单、粗放,公开的内容不够清晰,没有进一步细化。这些问题为我们指明了今后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