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22202004126513871/2017-08108 |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报告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30日 |
| 标 题: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决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30日 |
| 索 引 号: | 122202004126513871/2017-08108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报告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30日 |
| 标 题: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决算公开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30日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6月,是隶属于吉林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心有7项职能: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上级机关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10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监察处(机关党总支)、计划稽核处、会计核算处、归集管理处、个贷管理处、项目贷款管理处、法规处(监督检查处)、业务指导处、信息技术处10个处室。下设个人贷款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船营、昌邑、龙潭、丰满4个市区分中心和永吉、磐石、桦甸、舒兰、蛟河5个县(市)分中心。2016年实有人员141 人,其中:在职人员 116 人,离退休人员 25 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点击下载: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docx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6年收入总计3101.97万元,比2015年增加814.84万元,增长35.63%;支出总计2958.61万元,增加463.44万元,增长18.57%。支出上涨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上涨,社会保障费用增加及信息网络构建和网络维护费用增加。
二、关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0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0.97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99万元,占总收入0.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5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574.19万元,占总支出的87%,项目支出为384.42万元,占总支出的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100.97万元,支出总决算数2958.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比2015年增加815.27万元,增长35.6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比2015年增加463.44万元,增长18.5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调涨,社会保障费用增加和信息网络构建项目实施增加。
五、关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95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3.44万元,增长18.5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调涨,社会保障费用增加和信息网络构建项目实施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95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支出2957.24万元,占99.95%;城乡社区支出1.37万元,占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4.8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8%。主要原因: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中心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从有效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出发,确保重点,降低各项开销,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244.8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8%,主要原因是年初单位预算支付职工职业年金,由于社保局还未正式实施,所以此笔资金未进行支付。预算执行率较好。
六、关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6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8.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47.65万元,完成预算的82.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43万元,完成预算的9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4%。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从有效降低运行成本,确保重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7.32万元,增长18.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7.58万元,增长1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6万元,降低54.17%。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主要是因为外县(市)分中心办公楼正式使用后的验收、搬迁用车,同时对各县(市)分中心考核、稽核用车;县(市)人员培训用车,使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43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9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0.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47.43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租用费、维护维修费等。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次,比上年减少6批次,减少24人次。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从有效降低运行成本,确保重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厅(委、局、办)、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8.9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上交事管局5台、封存1台。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