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B1550282L/2025-02517 |
分 类: | 待遇保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B1550282L/2025-02517 | 分 类: | 待遇保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收支情况,吉林市医保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17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jlsybjdybzc@163.com
通讯地址:吉林市越山路城建大厦710室(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邮编:132000
附件:《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