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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B1550282L/2023-14317
分    类: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标      题: 关于规范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医保联〔2023〕16 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B1550282L/2023-14317 分    类: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标      题: 关于规范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医保联〔2023〕16 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关于规范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吉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办(2023)47号)要求,结合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232项 , 其中新增项目 92 项 , 修订项目137 项 , 废止项目 3 项。
  二、以上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我市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