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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jls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7楼,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711,邮箱:jlsjls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创建“六个医保”为目标,坚持“四民”理念,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公开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进一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依据《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简介、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权责清单等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对于已公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重要信息,实行动态调整更新。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三)依规高效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主要是申请公开相关医保政策、数据、文件,按照工作流程,予以公开。

  (四)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在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单位概况、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业务公开信息。运用线上媒体,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医保政策,做好政策解读。通过江城日报、江城晚报、乌拉圈等途径,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城乡居民参保、异地就医报销等问题开展政策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含本年度)末,全年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公众号进行公开,公开方式较为单一。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还不够大,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采用网络教育、集中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加强横向沟通交流,充分借鉴好的经验与做法。二是积极拓展公开新渠道,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力度,开发微信公众号、抖音宣传号,向公众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医保信息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