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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以及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编制了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jls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7楼,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711,邮箱:jlsjls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吉林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医保工作要点,以创建“人民医保、安全医保、标准医保、法治医保、数字医保、清廉医保”为目标,努力实现“医保制度利民、医保政策惠民、基金监管安民、经办服务便民”,兜牢民生底线。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发展,持续推动医保领域重大改革,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经办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平台全面落地,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吉林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普及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知识,加强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做好日常信息起草、文件发布工作。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形成有效运行机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做好重要医保政策、待遇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34条医保政务信息,涉及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国家组织药品第六批集中采购、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补贴等涉及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二是及时发布医保系统内预算、决算以及相关工作征求意见通知。三是通过政府网站对我市开展口腔种植资质的医疗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情况进行了公示,均受到参保群众关注。              

  

     (三)依规高效处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针对筛查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规范内容,责成专人专题定期进行学习培训,修改了权责事项内容链接,增加了行政处罚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相关栏目,完善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等内容。通过学习,捋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对法定主动公开项目等内容提高了认识,切实保障了发布内容的规范性、标准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22年(含本年度)末,全年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及医保经办服务公众号渠道进行,形式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速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建设,提高百姓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