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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7    点击数:

  2023年,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合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促进工作落实相结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推动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满足社会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此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共信息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等形式,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政策等事项信息。重点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截止2023年底,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近140条。

(三)严格规范申报审核程序。

  完善政务公开审核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审批备案制度,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对外发布前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三审三校制度(局公众号发布为四审四校制度)。先由各处室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

(四)信息内容进一步规范。

  及时将领导班子、内设机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就业创业等各项政策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上传最新工作动态,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通过政务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我局权责事项、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务员招考录用、机构简介、政策解读、三公经费、就业创业、优抚褒扬双拥工作等信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工作,增强了信息公布的及时性、主动性和时效性,有效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到2023年底,通过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务要闻信息:省内50条、市本级35条。2023年度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没有依申请公开被投诉、复议、诉讼,并被市政府办授予本年度政务信息优秀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易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3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务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务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务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

 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

 

0

0

0

0

0

0

0


(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信息量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对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提升局机关各处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加强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四是加强宣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