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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gzbm/zljsjd/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六楼,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360,邮箱:tyjr6480536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二)规范申报审核程序。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备案制度,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对外发布前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处室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本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不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更注重对公开内容是否涉密进行审核。

(三)信息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时将领导班子、内设机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就业创业、等各项政策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上传最新工作动态,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我局最新政策、政务动态等信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工作,增强了信息公布的及时性、主动性和时效性,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到2020年底,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10条。2020年度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没有依申请公开被投诉、复议、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80万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量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对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提升局机关各处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加强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四是加强宣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