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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月6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编制了吉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gzbm/xzzfj_1/xx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吉林解放中路118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188,邮箱:jlcgz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执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把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职责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执行并加大落实力度。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熟悉《条例》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方法。

(二)多渠道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畅通多种信息发布渠道,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推动城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主流媒体:《中国建设报》2篇、《吉林日报》6篇、《江城日报》77篇、《江城晚报》126篇、省人民台7篇、 《中国吉林网》158篇、市电视台《江城新闻》18篇、《直播江城》70篇,电台76篇。

2.新媒体:局官方网站发布动态新闻462篇、视频69条、音频4条,微博刊发345篇,微信公众号刊发367篇,并通过《学习强国》《中国吉林网》《吉报江城发布》《吉林乌拉圈app》《江城晚报欣递号》《吉林雾凇台app》等自媒体平台同步转发。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在市政府信息办的指导下,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流程及办理程序,实现依申请公开受理零遗漏、答复全合规,不断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一方面,提高内容的充实性,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及时公开政府采购、财政预算使用、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答复等情况,加大了对涉及社会公益事业相关信息的发布力度,并做好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另一方面,提高公开的及时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的特点,我局主动作为,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和提高政务公开意识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加强宣传和培训。同时,健全评估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1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1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1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通过自检自差,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发布信息与社会公众需求上还有不足,关键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需要不断创新,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明确各处室责任分工,不断强化工作力度,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促进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城管执法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局办公室)兼职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1人。全年组织市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接受上级培训人员2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