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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1-03-05    点击数:

2010年,吉林市城管执法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并附有2010年度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本年报可以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站(http://www.jlcg.gov.cn/)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吉林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309室;电话:0432-64805107)。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我局根据吉林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的要求,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公开力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前两年的工作基础上,2010年,局党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开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以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站作为公共查阅点。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二)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10年,我局严格执行执法工作程序,坚持把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实施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实行“三告知”制度。

同时,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做好有关数据的备案、维护工作。

(三)整合信息资源,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我局把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培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编制了《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

(四)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职能

为加大《条例》在全市执法系统的执行力度,便于基层单位正确把握《条例》,制定了《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办法》6项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为做好《条例》的执行,还建立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等制度。

(五)注重业务指导,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市行政执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积极组织本局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同时加强了对各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要求各基层单位依照上述制度规定和同级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实施办法,并不定期对各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截止2010年末,已累计公开信息778条。

(二)公开的内容

  2010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条,占总体的18%。

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17%。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54条,占总体的64%。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1%。

(三)公开的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依托市政务公开网,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开。此外,积极拓展报纸、局网站等其他信息公开渠道。2010年,共接受市民咨询2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8次,当面咨询接待17人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201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站上公开的信息总数为86条,这些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未超过20个工作日。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我局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指定专人定期登陆后台,认真接待电话和当面等方式的咨询,及时记录,分送主管领导和承办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限时办结、准确解释、公开答复,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没有收费项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有待提高,特别是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在今后的公开工作中将注意增加此方面的内容。

 

 

 

附件1:

吉林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单位: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盖章)

一、基本情况

指标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人员配置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不填

2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不填

 

        ⑵兼职人员数

不填

2

学习培训

2.举办培训次数

3

1

3.参加培训人次数

23

4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公开数量

4.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⑴县(市)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⑵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公开的内容

5.公开信息总数

778

86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90

16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34

15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641

54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13

1

        ⑸其他类信息数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288

57

公开的形式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361

78

7.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点击次数★

 

 

8.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9.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⑵纸质信息数★

 

 

10.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11.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0

0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2

0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0

0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0

0

公开的

及时性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780

86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1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712

86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6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情况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⑵当面申请数

 

 

     ⑶信函申请数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申请处

理情况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0

0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④其他原因数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0

0

  其中:⑴受理数

 

 

       其中:①办结数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Ⅱ纠错数

 

 

行政诉讼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0

0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收    费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0

0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⑵其他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