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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数:

  (2021年1月1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20﹞13号)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fao.jlcity.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1609室,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737,邮箱:jlsfao@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办按照《条例》规定,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公文共计1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

  我办根据《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对照“五公开”要求,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依据,科学分类、规范名称。

  (五)监督保障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 2020 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 号)和《关于印发〈吉林市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市政公组发〔2020〕2 号)文件精神,我办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办年度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 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作力量不足,我办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大多为文字、图片形式,图表、视频等其他形式较少。

  下一步,我办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改进: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整合工作力量,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适当增加视频、图表等信息公开形式,尤其是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方式来强化工作效果。

  当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推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办将继续加大力度,努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平台建设与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等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