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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点击数:

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月16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办局编制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fao.jlcity.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1609室,邮 编:132011,电话:0432-64805737,邮箱:jlsfao@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综合处具体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具体工作;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同时建立审核、备案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二)畅通公开渠道。依托机关网站向社会公众和党政机关及时发布办事指南、最新动态、政策法规、友城建设等信息,按照改善营商环境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及时完善网站“公众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中央和省市关于外事、对外开放的政策法规。

  (三)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布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规章制度、办事事项和流程等内容,设置信息查询处、提供电话咨询等方式,强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四)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机构改革和内设机构调整实际,及时公布机构调整后的职能、处室设置、办公电话等信息,及时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五)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处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得到申请人的认可。

  (六)加强学习和宣传。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注重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9年,我办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市政府网站和我办网站,共公开信息75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2019年公开的信息中,主要通过市外办网站、市外办公示板等形式,发布外事动态、经费、政策等信息。

  (三)我办年度内没有新制作规范性文件,没有《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事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1次,妥善予以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既有成绩也有不足,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方面,还需要加强,在明年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外办在综合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兼职工作人员2人。全年组织开展机关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