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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960号),市金融办编制了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gzbm/szjrbgs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地址:吉林市北京路65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49707,邮箱:2049707@163.com 

  2020年市金融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提升的主要抓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我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战铁功,副组长:王传江、谢显平,成员为各处处长,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王传江副主任兼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利用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公开目录信息120条,新制作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2件为依申请公开,1件为主动公开;全年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7条。同时,通过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6条,省金融局网站发布我办提供信息20条,通过省政务要情发布信息5条,吉林日报发布信息3条,江城日报发布信息10条,利用吉林乌拉圈等新媒体发布信息5条,通过办微信群转发工作信息20条。2020年,市金融办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政务信息上报标兵单位,有2人被评为优秀信息员。 

  (三)规范平台设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为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28号)要求,已对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的历史公开文件、年度报告正文里的标题、“部门基本信息”栏目、“履职依据”栏目、“信息公开制度”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的链接,文档的链接地址进行了规范设置。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答复办理3件,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亦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方便用户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市金融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尚未开通微博等新媒体;还未设有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以致有时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或略显滞后。本年度我办已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了处室间的沟通协作,同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条例的学习,全办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理解认识有了很大提高,能够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金融办兼职从事政务信息公开1人,全年组织《政务公开条例》学习1次,参加统一培训2人,召开专题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