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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我局编制了《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xxgk.jlcity.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204883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编写《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制作并将《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财政预决算、人事管理、综合政务、政府采购等政府信息积极进行主动公开,真正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全面。认真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工作,我局共有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服务号、吉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微信订阅号两个微信公众号,两个账号均能在两周内有相关信息发布,确保微信公众号有效运行。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服务进程,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信息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和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内容及时更新;严把内容,谨慎审核发布信息内容,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修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异常外链、错误用词和敏感词汇;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改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省、市有关精神,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迎评工作,及时编写上报《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报告》和《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等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相关材料,圆满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丰富,信息公开时间可以进一步缩短。

我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拓宽公开与监督度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强化时效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