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点击数:

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我编制了《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xxgk.jlcity.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20488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平台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开展。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按要求新增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内项目,主动发布2020年度我局部门决算、2021年度我局部门预算专项公开,政府采购等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真正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全面。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本单位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严把内容,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

(四)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省、市有关精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讨论。全体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较去年都有明显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时间可以进一步缩短,二是公开的内容还能够拓展丰富。

明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信息公开目录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及时、准确的补充、更新,确保新产生或新获取的信息通过各种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实现常态公开,动态公开。

  二是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服务进程。将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依法满足公众需求。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信息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