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市商务局关于
“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
现将《吉林市商务局关于“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吉林市商务局关于促进城乡消费增长活动方案;
2.吉林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
吉林市商务局
2019年6月26日
吉林市商务局关于“促消费、扩内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吉林省“早见效、稳增长”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和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激发我市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市商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行动
1.统筹谋划城乡消费增长。抓好年初城乡消费增长计划与“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结合推进,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引导地产品企业做大做强”“搭乘政策利好快车,抓好重点领域消费”“突出特色消费,培育消费热点”“推动线上线下协调发展”等举措,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增强消费对全市商务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2.促进汽车消费。结合节庆及年底旺销时机,动员汽车销售企业大力开展“降价”、“折扣”、“延长保修”等惠民、便民优惠活动;积极引导本地汽车经销商与欧亚综合体、财富广场等大型商场联合举办汽车展销,突出一汽公司与欧亚集团联手开展“乘红旗、欢乐购”系列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汽车经销商开展“汽车下乡”活动,丰富“汽车消费金融产品”供给,深入挖掘汽车消费潜力,拉动汽车消费增长。
3.大力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按省商务厅要求,围绕“增强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活动主题,以清明节、五一小长假为契机引领消费热潮,重点围绕欧亚综合体“2019苏杭新款丝绸博览会暨绿色食品交易会”、万达购物广场“吉林春季婚博会”、财富购物广场“春季美妆节”等大型促销活动,营造火热消费氛围。
4.全力办好“第二届进口商品展”。由我局与吉林省产业损害与公平贸易调查服务中心共同主办,吉林欧亚商都综合体、长春市金达利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市翼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办,举办“第二届吉林市进口商品展洽会”,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开展项目对接,举办“中外企业及产品对接会”,组织全市重点商贸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老字号企业、电商企业与澳大利亚、韩国、荷兰、印度、波兰等境外参展商进行对接;同时利用外商参展之机,带动吉林市多个领域消费,拉动住宿、餐饮、旅游及物流、报关通关行业的业务量。
5.积极参加“千企促销”活动。从6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按照省商务厅明确的“政府引导、各地联动、企业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围绕品质消费、节庆欢乐购、餐饮消费等八个消费板块,组织全市重点商贸企业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以第三届吉林市名优特产品温州对口合作展洽会、东北亚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为依托,组织我市名优特产品企业走出去,打响吉林市品牌,开拓域外市场。
6.稳步推进与一汽商贸合作。拟于7月26—28日由市商务局主办,欧亚综合体承办,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江城报业集团等单位协办开展“早见效、稳增长汽车(一汽吉林)大促销活动”,预计组织我市30家汽车销售企业参展,设立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森雅、佳宝系列等汽车展销专区,借此活动打造汽车文化,促进汽车消费,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
7.广泛开展有奖促销活动。组织全市大中型商贸企业开展以“稳增长,促消费”为主题的系列有奖促销活动,抓好突出“欢庆中秋、乐享团圆——欧亚站”“930内购会暨十一黄金周——吉林财富站”“年末大促——吉林国贸站”等系列促销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可结合全市的大型有奖促销活动,推介本辖区内名特优产品参加各站活动。
8.举办惠民车展、汽车下乡活动。认真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商务部印发的《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 年)》(发改产业〔2019〕967号)和吉林省发改委、商务厅等17个厅局联合印发的《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消费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吉发改服务联〔2019〕364号)文件,加强文件的落地跟踪,及时制定相应政策;下半年,以圣鑫传媒、欧亚商都、财富广场等重点商贸企业为主,指导企业在汽车展销中做好“惠民”“下乡”等相关政策的宣传与引导;指导重点汽车销售企业落实好供货企业的支持政策。
9.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按照17个厅局联合文件要求,依托我市主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品牌家电零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拆旧换新”活动,引导国美电器、苏宁易购、华生电器等重点家电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联合优质家电品牌,开展冰箱、洗衣机、彩电、空调、厨房电器、卫浴电器、净水器等多品类家电换新活动。
10.拓展休闲消费。设计包括“亲水休闲游、依山健体游、魅力都市游、美丽乡村游、沿江繁夜游、文化风尚游、亲子研学游、艺动江城游”等吉林市夏季避暑休闲系列文旅产品,积极参加省厅组织“投石问道 松花百砚巡展(杭州站)、第6届中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重庆)、第三届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等推广活动,举办2019吉林市松花江消夏避暑节,大力推介吉林市避暑休闲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招来更多域外游客,带动“吃住行游购娱”消费链条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1.认真落实利好政策。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精准调控 着力稳增长防风险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鼓励商贸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发挥骨干商贸企业对消费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利用现有专项资金,按规定对零售额亿元以上的限上商贸企业,年度增速超过全省限上企业平均水平且零售额比上年增加1亿元以上的,给予适当补助;突出抓好对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等政策措施落实。
二、组织领导
成立“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勇 吉林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国强 吉林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明春 吉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运行消费促进处
三、有关要求
(一)统筹谋划、落实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并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分工;要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行动期间,各行动单位要做好活动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移动终端、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三)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各商贸企业要公平交易、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保障消费者利益,依法经营,童叟无欺;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严格督导,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紧密围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加强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
1.吉林市商务局关于促进城乡消费增长活动方案;
2.吉林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