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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商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31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jlzwgk.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49918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随着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市商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也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面对新形势,在省商务厅和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市商务局严格遵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和完善具有商务行政管理机关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全局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建立并完善组织机构,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

组织保障。

为保证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行,我局成立了政务公

开领导小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鞠铁军

局党组成员            邹铁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闻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国强

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  张艳龙

成员为局机关各处室、贸促会、局驻市政务大厅审批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为切实发挥作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分工,提出年度和阶段性政务公开的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同时,结合全市商务工作实际,注重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处室自查,广泛征求市直部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等方式,认真分析研究政务公开的意义和必要性,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实行阳光作业,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任务落实、监督有效。

依据市政府及省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结合商务部门工作实际,我们先后制订完善了涉及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等三个方面的8项制度。完善的制度体系,合理的操作流程,明确的责任划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组织制订了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层级受理举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起草文件下发了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制度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依据《条例》以及市政府的要求,归纳出应对社会主动公开的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二是重点界定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各责任单位必须承担的义务;三是借鉴了市政府的工作流程,细化了我局信息公开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和信息公开方式、程序、时限等;四是对不公开的信息,办理审核报备。

2、加强监督和考核。组织制定了“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商务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及时公开、更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及时答复;申请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得到及时处理;投诉处理是否得到及时落实以及公开的方式是否便民、群众是否认可等纳入监督检查和评议范围,明确监督、评议的方式以及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等。

(三)组织落实《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较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任务。

年初以来,我局领导就安排专人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准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涉及商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及行政认可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局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70余条,并按时上报到市政务公开办。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政务公开网上公开的内容定期做出修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应性学习、宣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和贯彻力度。按照《吉林市政府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吉林市政府〈关于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就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的专题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的知识做了明确的讲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破解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错误认识和难以落实等难题,全局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素质普遍提高。

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相对集中要求,结合省厅职权下放,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了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商务系统政务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达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与内容相适应的要求,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加强对外宣传服务窗口建设,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质量和层次。

一是认真审核梳理,明确政务公开事项。依据国家、省、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相关文件,对本部门所有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清理后保留许可类项目4项,初审类项目15项,日常管理项目7项。及时与市法制办、编办沟通,调整审批项目数据库及行政权力责任目录,确保网上信息与实际审批权限高度一致。

二是多措施并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所有信息除报送省厅外,还有所侧重的报送至市委、市政府信息处,并且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吉林市地方商务之窗网站、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以及省市级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商务信息,报道商务工作动态,为公众方便快捷地认识吉林市、了解吉林市商务及商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在报送信息前,我局对拟报送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可以报送,可以报送的信息按规定先填表,主管信息工作的局领导审核通过,由一把局长审批后方可在通过各个渠道报送信息。通过及时、准确的报送商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达到了信息报送的目的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规范信息报送内容,创新信息报送形式,突出信息报送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6年以来,局各处室上报工作信息为242篇,分别发至市委、市政府邮箱235篇,在商务之窗上上传230篇,在江城日报上刊发了20篇,在江城晚报上刊发了7篇,在吉林日报刊发2篇,中国吉林网刊发2篇,吉广网刊发1篇,吉林通讯上刊发1篇,在市委的《吉林市信息》中刊发两篇。分别是525日,《“吉林市婚庆行业协会2016年年会暨联名卡签约发行仪式”在圣鑫酒庄举行》,和519日《徐莉在淘宝特色中国吉林市馆会见阿里巴巴集团农村淘宝事业部姜昌征大区总经理》。

三是加强驻政务大厅窗口建设,打造促进商务经济发展的“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全面疏理了办事窗口涉及商务领域的审批事项、办事时限和运行情况,并结合项目特点分别制订了运行规则和工作流程,保证了即办、承诺、联办等各类审批项目的办结。2016年,商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含贸促会)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016件。其中:审批办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及变更登记257件;加工贸易审批及变更44件。贸促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1352件;对外贸易的单据认证235件;受理国际商事证明4件,领事认证25件;优惠制原产地证99份。接待来人、来电咨询千余次。认真贯彻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办负责制,使窗口工作人员不论遇到哪种类型企业都能在第一时间接办,并负责全程受理,减少了办事人的往返次数,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对所有审批事项均实行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审批数量、审批条件、审批程序、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的“八公开”服务,对所有收费事项均实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号、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六公开”服务。加强派驻政务窗口人员队伍建设。针对商务工作实际,局里重新选派出3名懂英语、业务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进驻政务大厅,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客商。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告查阅点建设,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

完善《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制度》,明确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审批办负责日常工作,接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与监督。

(七)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八)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

去年,我局针对全市商贸系统消防安全、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名优特”地产品促销、蔬菜平价直销店、淘宝吉林市馆、保税物流中心等重点商务工作累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125条。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局网站和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发布,基本做到了“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和数量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规范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商务部门职能、业务事项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吉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吉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布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职权、各种制度等政府信息。截至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次。

(二)公开形式和及时性

市民通过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市政务公开网”或局网站可查阅市商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可向商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6年,我局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完善了一站式服务功能,拓展了信息平台,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层级受理举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二)更新充实信息。进一步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更新。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定期(季度大调整,日常小更新)对政府信息各项内容进行更新。

(三)切实加强监管。加强对“放心肉”、“放心酒”、“放心菜”监管体系建设,抓好专项执法检查。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监测结果,利用各级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各项制度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协调办公室按照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在各处室发文时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不予公开的,还应当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七、附表

详见附件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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