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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商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12-31    点击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吉林市商务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报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http://61.138.128.142:8008/)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也可在市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松江路65号)查阅本年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2049918
一、概况
  贯彻落实《条例》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做到了服务为民。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是第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局内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学习。通过学习,全局干部深刻认识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客观要求,是政府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利、实行政务公开、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传送渠道,有利于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商务局机关和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召开办公会讨论研究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方案、工作规则及公开目录等,并对政务公开及时进行督促和检查。
  三是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目前,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方式有:(一)商务局门户网站;(二)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三)新闻发布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四)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五)政务公开指南手册、资料汇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推行商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结合商务局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商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间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易于看见、易于看懂、易于操作的方式,将政府信息全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商务信息50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借助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站、江城日报和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对外公开信息。
1、公开内容
    全系统累计主动公开商务信息500条,其中:计划总结类20条,占4%;政策法规类信息10 条,占2%;公文公告类 49 条,占10%;业务类信息 129条,占25.8% ;机构设置类及其他类信息 35条,占7 %。
          2、信息公开形式
    (1)商务局网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商务局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00 条,全年网站访问量约 1万人次,日访问量达30 多人次。
    (2)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加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示栏,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 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相关信息。全年接待公众查询数1000人次,查询信息数量约 500 条。
    (3)报刊公开:40条
      (4)电视公开:10条
      (5)会议公开:12 条
    (6)其他载体: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到2010年度末我局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各项资料的统计日期:200511日至20101231日;统计范围包括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市商务局所属事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