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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商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12-29    点击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吉林市商务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报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http://61.138.128.142:8008/)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也可在市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松江路65号)查阅本年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2049918

一、概况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条例》的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做此项工作。200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0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落实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制度,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各项措施,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联络员信息报送责任,由信息联络员对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公文在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要求在文件产生之后及时予以公布,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三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对今年产生的公文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严格依法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界定,分别纳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编制了相应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09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其中制度16条、国内贸易与流通35条、进出口贸易15条、国际经济合作5条、口岸管理3条、商务信息化2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我局积极地让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更多地参与其中,从而进一步提高商务工作质量,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行为公开和透明。
   
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要求,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的原则,采取《条例》中明确的形式,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我局网站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到2009年度末我局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各项资料的统计日期:200511日至20091231日;统计范围包括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市商务局所属事业组织。

               

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