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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审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吉林市审计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并附有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相关数据统计表和年报历年编制公布情况统计表。本年报可以在:

吉林市审计局网站(http://www.jlaudit.gov.cn/)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61.138.128.150/default/index.aspx)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吉林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北京路91409室;电话:0432-62022791;邮箱:jlaudit@163.com)。吉林市审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同促进审计工作全面发展,为我市经济全面建设发展服务。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4年,吉林市局审计根据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的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审计公开力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不断加强机构建设

201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落实《条例》各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和吉林市审计局互联网站作为公共查阅点。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14年,我局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按《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坚持把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强化落实审前公告制度,在进入被审计单位前对审计事项、审计廉政纪律和举报电话进行公告。

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做好有关数据的备案、维护工作。受市政府委托,7月末我局形成“同级审”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向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报告,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评价。认为审计部门2013年认真依法履职、程序规范,突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民生工程和国有企业效益情况审计成果突出,为财政增收5697万元,为依法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税收征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整合资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我局把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同时,以吉林市审计局互联网站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派专人对局网站定期维护、及时更新,并按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了审计机关政务信息。

(四)科学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

为规范审计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根据《条例》和《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编制了《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对审计机关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审计机关提出获取政府信息申请后,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审计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遵循依法、公正、准确、高效、便民的原则,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以下政府信息不予提供:一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二是涉及审计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或不宜对外的内部事项;三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是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五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政府信息;六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吉林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和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确保全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积极组织本局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并加强对县(市)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2014年还组织了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认真学习《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多个涉及审计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并要求各县(市)区审计机关依照上述制度规定和同级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实施办法,并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截至2014年末,已累计公开信息1083条。

(二)公开的内容

2014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内容主要是审计工作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6%,一是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二是公开了部分审计工作情况。三是公开了吉林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1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4%,内容主要是关于财政、金融、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责任、农业、教育、效益等各方面内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的问题和审计建议。

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数2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0%涉及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方面审计成果和整改建议。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内容主要为局领导班子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调整变动情况。

  (三)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主要依托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吉林市审计局网进行公开。此外,积极拓展报纸等其他信息公开渠道。2013年,共接受市民咨询约13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0次,当面咨询接待16人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我局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我局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和吉林市审计局互联网站上公开的信息总数为46条,这些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未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4年没有收到公众解读的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没有收到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我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无专职人员,

 1个兼职人员。无专项经费。组织审计机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2次。接受培训人员数                              5人次。

七、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有待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服务群众、服务社会需要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在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更好的服务全市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在保障我市实现“五大发展”和新常态下有新作为中作出应有贡献。

七、附表

《吉林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吉林市审计局

                          2015年3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