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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4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吉林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市司法局(http://xxgk.jlcity.gov.cn/gzbm/sfj_1/ndbg/)查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司法局,地址:吉林市光华路98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9982100,69982028。

一、总体情况

1.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制定印发了《2019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表》,对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到工作任务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并将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列入表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认真对照《条例》要求的公开内容,坚持网站公开与政务大厅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全面维护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征集和权责清单、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及办理结果、文件、政策解读、公众交流等专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即时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情况,以及司法局出台的重要文件和相关政策,方便公众上网查阅。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公开咨询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接收信函、接待来访等方式,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和知悉相关政策。

2.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答复意见,通过不同的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内容完整,归入类别正确。继续加强市司法局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发布信息237条,市政府网站转载信息15条。共发布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1220条,微博279条,“今日头条”260条。充分发挥了部门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未发生拖延发布的情况。全年在各类媒体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5篇,及时向公众解答热点问题。同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2019年,市司法局未受理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因申请公开受理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公开工作。2019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30件,其中:新增律师所4家,律师事务所变更10件,新增执业律师55人,律师变更执业机构44件,律师注销13件。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审批业务27件。公证机构、人员审批业务3件。以上审批结果均已公开。

4.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市政协第25号、闭会1号、第567号、595号、649号、第666号提案进行了答复,做到了及时办结、及时反馈。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积极协调指导各相关处室,落实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之中,在发文签批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不公开的,也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加强保密性审查,对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文件及信息事项保密性审查,由具体部门提出意见,局办公室主任把关审查,最后提交分管局领导审定。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形式,积极通过新媒体向社会公开。加强网站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由于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多数为兼职人员,在工作繁忙时难免兼顾不到,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没能够及时更新。

 3.政务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司法局重新组建后,原有的职能整合,新的职能增加,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都需要进行重新的分类和规划,以全面增强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2月20日吉林市司法局购置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供应商吉林市谷源劳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9.398万元。

2019年全体机关政务信息教育培训费用3000元。

 

吉林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