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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七个部分。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年初以来,局党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狠抓培训,加大投入。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先后派出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提升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备案制度、主动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办法、政务(事务)管理规定、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程,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按照《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重新进行目录编制并在市政务公开网予以公布,增加了监督投诉、工作动态、便民服务办事项目等公开事项,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公开的数量和内容
  我局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的内容:一是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直属单位及职责;二是政策法规文件、重大管理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工作监督信息、信息公开年报、承诺办理事项等。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召开局全体干部大会公开;三是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揭示板进行公开。四是通过听证会和征求意见会进行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
  2011年,我局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把市政务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同时利用市司法局一楼政务公开揭示板,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监督工作办事机构、办事项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方式等予以公开,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并拟定了详细的受理程序,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以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2011年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于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自查自纠,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是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
  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本局门户网站各项功能,不断扩大信息量,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五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吉林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