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市司法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11月26日。本报告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市司法局(http://xxgk.jlcity.gov.cn/gzbm/sfj_1/ndbg/)。联系地址:吉林市光华路98号吉林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5155020,电子邮箱jilinsfj@sina.com。
一、工作概况
2012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不断拓宽听取民意、提供法律服务的渠道,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摆上重要位置。立足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了司法行政全年目标任务。成立了局党委书记、局长焦方伯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确定了专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定期更新公布我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我局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等制度、办法,在窗口单位落实了公开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三)配齐配强人员,保证工作质量。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局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先后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省、市的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公开载体、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他们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照章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和内容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38条。
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直属单位及职责;
2.政策法规文件、重大管理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工作监督信息、信息公开年报、承诺办理事项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
2.通过召开局全体干部大会公开;
3.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揭示板进行公开;
4.通过听证会和征求意见会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问题
1.在信息公开形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
2.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由于信息员身兼数职,工作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
4.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2.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
4.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本局门户网站各项功能,不断扩充信息量,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5.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吉林市司法局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