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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2    点击数:

 

吉林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3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编制吉林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截至20131226日。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市司法局(http://xxgk.jlcity.gov.cn/gzbm/sfj_1/ndbg/)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六个部分。联系地址:吉林市司法局办公室(船营区光华路98号),联系电话:043265155020,电子邮箱jilinsfj@sina.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3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不断拓宽听取民意、提供法律服务的渠道,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党委书记、局长焦方伯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确定了专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定期更新公布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年度计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相关处室和窗口单位能够依照规定严格执行,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定期调度督导。局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召开会议,总结和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相关知识,明确工作职责、公开载体、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同时指派专职信息员随时指导相关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照章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市政务公开网予以公布,增加了监督投诉、工作动态、便民服务项目等公开事项。

(一)公开的内容和数量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00条。

公开的内容:1.机构职能信息。2.政策法规文件、重大管理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工作监督信息、信息公开年报、承诺办理事项等。

(二)公开的形式

1.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

2.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3.通过召开局全体干部大会公开;

4.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揭示板公开;

5.通过听证会和征求意见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司法行政系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实行免费公开政务信息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公开形式上单一,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三是有的信息员身兼数职,工作时间难以保证,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资金、人员投入,完善门户网站各项功能;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

 

吉林市司法局

20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