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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司法局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5    点击数: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收费和减免及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等内容。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电话联系62046612 

    二、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务公开办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为了抓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2010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调配了1名兼职信息发布员。

  (二)加强对《条例》及文件的学习培训。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我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及相关文件,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我们把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考评范围,有力的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有序运行模式。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对调整充实的信息内容及时报送,及时更新,及时发布和公开。2010年通过政务公开网更新政府信息19条。对各单位、部门和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进行跟踪指导,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及时公开。2010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拓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们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公众传递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我局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1。全文电子化率100%

  ()公开的内容

  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主要职能、法律法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其中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21条,占总体比例67.7%;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12.9%;其他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19.3%另外,在信息公开栏或其它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2条。

  ()公开的形式

  2010年,我局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把市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政务公开网、揭示板等形式予以公开,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并拟定了详细的受理程序,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以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2010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任何收费项目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政府要求,与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没有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没有专职人员,工作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技术、手段、时效性及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创新。  2011年,我们将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是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同时要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加强保密审查,并做好申请人的答复工作。

  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的有关功能,加强本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扩大信息量,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吉林市司法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