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是由吉林市人社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全系统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详细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jlcity.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在我局官方网站留言或者与吉林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4号楼513室,邮编:132011,电话:62049313,传真:6202475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及时更新领导及服务部门电话,发布事涉我局政府信息,特别是我市受两轮疫情影响,领导关心、百姓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服务电话。有效地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应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办事群众公开,主动公开发布局政府信息1024条次,其中局官网公开403条次、各级报刊(公报)108条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490条次,其他媒体23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申请4件,其中:申请公开已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件,申请公开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1件。全部按照《条例》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程序、方法、步骤由专人负责受理、处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满足公众查阅资料的需要,在局档案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站,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公开等级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公众查询。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整合、完善、充实、提高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更大程度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益。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通过新闻媒体相结合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及时调整局官网相关版面,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文件按职责、体裁分类。2020年,我市“12333”热线服务电话累计电话服务总量为215845次。其中,人工服务累计103505次;自动语音服务量99212。听取自动语音政策咨询留言2833条,投诉举报留言8106条,对收到问题均按相关政策给予回复,回复率100%;回复省厅综合网问题157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保证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并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进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欢迎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予以追究责任。领导班子带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详细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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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5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24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8 |
1782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 |
0 |
1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市就业局) |
269.9440万元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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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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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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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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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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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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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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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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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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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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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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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人事、后勤、内部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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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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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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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如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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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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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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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䃼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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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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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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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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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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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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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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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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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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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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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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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部分处室及行政职能划转至其他部门(单位),2019年以前公开的一些政策性文件,现在没有对应处室及职能,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应主动公开信息,公开不及时。下步,我局将认真研究2019年以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归属性,与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对应衔接,以便有效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好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认真筛查,2020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