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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1年度吉林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并发布此年度报告。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日至202112 31 日。电子版在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xxgk.jlcity.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49800,传真:0432-6204909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本部门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农业农村经济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更新完善相关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统筹推进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眼于建机制、管长远,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积极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结合我局自身工作职能,针对那些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等信息,只要不是国家机密文件,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协调机制,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的决策,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细致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重大事项等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外进行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公开申请提出、补正申请内容、答复形式、征求意见程序等具体规定,对申请公开办理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按时办结归档。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已全部公开到位。注重基础工作,强化平台建设,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我局重点农业信息,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用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5

  0

  0

  0

  5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新时期新形势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成份较新,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还有偏差,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2022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处理力度。二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针对当前部分干部由于认识不足而形成的不愿公开、不想公开的错误思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农业农村局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各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