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农业农村经济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围绕中心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群众和职工全面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四公开”。一是注重工作内容公开。针对那些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等信息,只要不是国家机密文件,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完善了公开目录的267条信息。全年政府公开信息专栏、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95条。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通过报刊、政府公报、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全部按照《条例》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程序、方法、步骤由专人负责受理、处理完毕。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平台建设水平,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政务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在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上传文件时分类更加科学准确,对已发布的,但分类不准的文件,及时重新分类发布。按照2020年全市重点领域工作分工要求,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财政预算、决算使用等情况。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果。首先,结合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我局更新了“吉林市农网”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栏目包括:政务动态、依法行政、综合信息、行政许可、价格信息、办事指南等项目,利用这个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传递重大工作信息以及农产品购销信息,向社会宣传农业农村局。建立公开接访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我们把系统内涉及审批、收费的职能,全部纳入政务大厅,按照“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宗旨,实行“一站式”服务。设立公开栏。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局机关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局属基层单位都制做了公示栏,机关工作人员和系统内执法人员都制做了胸卡和桌牌,施行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整合、完善、充实、提高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更大程度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益。为了更加便民为民,我局利用互联网在吉林市农网上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将所有的信息转换成电子文档,以方便公众查阅下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服务窗口设立代理点提供相关信息,以方便公众查询。借助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站、江城日报和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对外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5月机构改革,农委和畜牧局合并为农业农村局后,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调整为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同时,为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我局还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目标,纳入了局机关公务员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当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不断深化。省、市两级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局各处(室)开展新《条例》学习,及时完善更新了发文办理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批报告单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卡。市农业农村局将涉及所承担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处室和局属单位,明确责任处室和处室责任人,处室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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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7 |
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7 |
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9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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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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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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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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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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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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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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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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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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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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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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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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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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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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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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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成份较新,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还有偏差,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还缺乏更深层次的认识,一些工作还停留在表面。2021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处理力度。二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针对当前部分干部由于认识不足而形成的不愿公开、不想公开的错误思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农业农村局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各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认真筛查,2020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