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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行政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市政府三号楼三楼,邮编:132011,电话:62049961,电子邮箱:jlsmy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工作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方案、指南和制度;二是安排专、兼职人员,在全局各处、室、站、所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四是切实加强领导;五是认真抓好落实,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班子专门召开了落实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做出了专门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重要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制,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彦宝亲自担任,副组长由王发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机关各处室、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确定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并配备一名得力人员协助工作。工作人员定期调度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并将非涉密政府信息定期公开。积极组织协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学习和培训。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局本级制定了《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和《吉林市牧业管理局公开信息送交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行政审批事项、所涉法规、“八公开”汇编、示范文本等相关资料,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和窗口进行更新和公布。机关各处室,也通过信息员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局机关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9条。
(二)公开的内容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行政审批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项目管理类信息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2条。
(三)公开形式
1. 互联网。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和局信息网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设置,优化信息查询方式,改进信息公开申请系统栏目,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索取国家、农业部以及省、市政府信息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的平台。
2. 局政务公开窗口和公告板。2010年,在政务公开窗口上及时公开涉农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省、市发布的或其他部门发布的涉农政策、规章、行政命令、公告、通知、农业标准、技术规范、行政规划及重要文件等信息17条。在公告板上公开各类信息15条,供公众查阅。
3.其他形式。
 (四)公开的及时性
所有公开的内容从文件信息生成到网上公开或其他形式公开均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0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有效申请15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产业政策、农业标准、农业数据、惠农补贴、农民负担、行政审批等;无效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15件有效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
在有效的1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5件,不予公开”的0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加快建立以局网站为龙头的畜牧兽医系统网站群,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
(二)规范工作流程。
升级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四) 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积极采取专题培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开展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切实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将信息公开作为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2010年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2010年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单位:吉林市畜牧业管理局(盖章)
一、基本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0年发生数
人员配置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不填
3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不填
3
        ⑵兼职人员数
不填
2
学习培训
2.举办培训次数
2
1
3.参加培训人次数
22
11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0年发生数
公开数量
4.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⑴县(市)区、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⑵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公开的内容
5.公开信息总数
74
29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1
0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26
12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2
1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22
8
        ⑸其他类信息数
23
8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8
2
公开的形式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74
29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⑵纸质信息数★
 
 
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0
0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0
0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0
0
公开的
及时性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74
29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74
29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0年发生数
申请情况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29
15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0
0
     ⑵当面申请数
29
15
     ⑶信函申请数
0
0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申请处
理情况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29
15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29
15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0
0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0
0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0
0
            ④其他原因数
3
3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0年发生数
行政复议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0
0
其中:⑴受理数
0
0
       其中:①办结数
0
0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0
0
                 Ⅱ纠错数
0
0
行政诉讼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0
0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0年发生数
收    费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0
0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0
0
       ⑵其他费用金额
0
0
注:本表中后面带★号栏由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计公开,本局不予统计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