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吉林市农业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年报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http://61.138.128.142:8008/)和市农委网站(http://www.jla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也可在市农委行政办公室(办公地址:松江路65号)查阅本年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农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2049800,62049092。
一、概述
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2004年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农业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行政审批权项目已陆续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06年,市农委为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编制了《市农委政务公开目录》、《市农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市农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重新修订编制了《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市农委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市农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市农委政务公开评议实施办法》、《市农委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实施办法》、《市农委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完成了“市农委信息申请受理单”、“市农委政务信息公开登记表”等政府信息公开文书。此外,市农委还加大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公开力度。积极利用“12316”热线对外服务,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农委政务。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到2008年末,我委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吉林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5%;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政策法规类信息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7%;行政权力类信息7条;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类信息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条;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类信息1条;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类信息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有2条,包括“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细则》的通知”。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有3条,包括“吉林市农业植物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吉林市突发农业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吉林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涉及长期规划的信息有3条,包括“吉林市农业五年发展规划”、“吉林市今后五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吉林市园艺特产优势产业2008---2012年规划”等。
按照方便公众查询和有利于监督的原则,我们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在吉林市农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实施办法》等,并将所有的信息转换成电子文档,以方便公众查阅,下载。另外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委服务窗口,设立代理点提供相关信息,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农委随时接受农民咨询是自己的工作特点,目前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各种农业补贴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化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我委更加注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种文书。如《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市农委信息申请受理单》、《市农委信息申请答复单》、《市农委中止受理信息申请程序告知单》、《市农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登记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2008年度我委还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市农委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农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好,领导重视程度、组织机构不断健全、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对大量的历史文件、信息、资料的整理、加工还有待梳理和挖掘。
2、公开属性把握不够准确。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的属性把握上存在一定差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数量偏少,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不相称。
3、网上公开的信息还不够丰富。虽然网上公开的栏目设置较齐全,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还有未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以克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一是强化各处室的主体作用。政府信息公开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农委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岗位责任制考核重要指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加大宣传,提升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知名度。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向社会各界宣传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信息。三是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本委的政府信息。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各项资料的统计日期: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括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市农委所属事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