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吉林市农业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市农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农委行政办公室,办公地址:松江路65号市政府3号楼502室,邮编:132011,联系电话:0432-62049800,电子邮箱:jls62049800@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市农委坚持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全市“三农”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方法手段,加大公开力度,有效提升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对外宣传的作用,全面准确的展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果,我委在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解决办法,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确定委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机关各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政务公开负具体责任。同时,为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我委还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目标,纳入了委机关公务员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当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不断深化。
(二)严格制度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规范化轨道。首先,规范行政执法。我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市行政区域内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签订了农业行政执法委托书,同时,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或制作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审批数量、审批条件、审批程序、承诺时限、审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实行“八公开”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强化“窗口”建设。为不断提高农委设在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的服务质量,我委选派委机关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担任窗口负责人,选调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窗口部门,对委属窗口单位从“简化程序、规范服务、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涉及面向社会服务的处(室)与基层执法单位,将相关制度及承诺、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等向群众公开。第三,规范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市农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市农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吉林市农业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一系列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理、搞“暗箱操作”,工作中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公开委系统政务工作。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委围绕中心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群众和职工全面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四公开”。一是注重工作内容公开。针对那些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等信息,只要不是国家机密文件,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在公开方式上以网上公开为主,以电视、报纸、刊物、行政服务窗口公开为辅。二是注重工作职责公开。我委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整改,对部门职权、执法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认真梳理,全部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增加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三是注重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我委对本部门负责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惠农政策;所属部门执法监督情况;农产品质量监控情况等全部对外公开。在机关内部公开了干部职工关注的财务收支、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四是注重行政审批服务公开化。委行政审批办巩固“标准化窗口创建年”取得的成果,严格执行《吉林市农委行政审批工作规程》,认真开展“三服务”活动,切实为群众做好植物产地检疫申报和现场检疫工作、种子经营许可证续展办证申报工作、种子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以及农业行政审批在公共媒体上宣传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批批件320余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效果。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果。首先,结合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我委更新了“吉林市农网”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栏目包括:政务动态、依法行政、综合信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等项目,利用这个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传递重大工作信息以及农产品购销信息,向社会宣传农委。建立公开接访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我们把系统内涉及审批、收费的职能,全部纳入政务大厅,按照“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宗旨,实行“一站式”服务。设立公开栏。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委机关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委属基层单位都制做了公示栏,机关工作人员和系统内执法人员都制做了胸卡和桌牌,施行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农委2015年度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在吉林市农网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其它渠道主公开信息3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200余条,占比例的14.3%:其他类信息1300余条,占比例的85.7%。为了更加便民为民,我委按照方便公众查询和有利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和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我委利用互联网在吉林市农网上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将所有的信息转换成电子文档,以方便公众查阅下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委服务窗口设立代理点提供相关信息,以方便公众查询。借助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站、江城日报和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对外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农委2015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向市政务公开办报备不予公开政府信息5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市农委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在委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信息报送员15人。全年分上、下半年分别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政务公开工作。6月份,组织对委系统15名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目前,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还缺乏更深层次的认识,一些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二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还有偏差,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三是具体工作人员成份较新,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委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处理力度。二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针对当前部分干部由于认识不足而形成的不愿公开、不想公开的错误思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农委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各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
八、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市农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吉林市农业委会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
单位负责人:闫静波 审核人:王锋 填报人:侯丽荣
联系电话:62049800 填报日期: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