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861/2021-05146 |
分 类: |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29日 |
标 题: | 关于遴选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的通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2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2861/2021-05146 | 分 类: |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29日 |
标 题: | 关于遴选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29日 |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城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我局将通过遴选方式在城区确定1家专业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承接城区养老护理员岗位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市城区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培训对象。对城区养老机构中在岗未经过养老护理培训的养老护理员或社会上准备从事养老护理的各类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具体参训人员以各区申报数为准。
(二)培训内容。初步掌握护理基础知识和老年人生活护理知识;开展老年护理临床实习,初步掌握临床护理基本规范;职业道德和安全常识教育。培训时限不少于30标准学时,以技能操作为主,每人补贴标准150元。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向参训人员发放《养老护理员培训结业证书》。
三、采购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四、采购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
(三)具备现场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培训场地、专业教师、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五)具备完成类似培训的业绩,无不良记录;
(六)具有完善的培训日常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及安全保障,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采购程序
(一)自愿申报。参与采购的机构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明、近三年完成类似培训的证明材料、师资力量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组织评审。市民政局组织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查看,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培训机构。
(三)网上公示。拟定的培训机构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履行相关程序,与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三年服务协议。
六、有关要求
请有意参与的培训机构于2021年7月15日下午16:30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表纸质(一式二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市政府5号楼212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文革 联系电话:62030805;电子邮箱:11952932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