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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了吉林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szf/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民政局,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2030799,邮箱:jlsm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吉林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民政部门实际,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内容统筹推进,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和有关民政保障改善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结合人员变化实际情况,及时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确定一名政务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工作中形成的重要信息)。

  (二)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教育功能。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督促领导班子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等有关要求。持续加大信息宣传力度,连续两年被《中国社会报》(民政部主办)评定为信息宣传工作基地,全年在各级各类报刊发表工作信息82篇,其中在国家和省级报刊发表政务信息28篇,对我市民政工作进行了有效宣传 

  (三)强化公开意识,提升公开质量。始终坚持“能公开必公开,不公开属例外”的原则,有保密规定的政府信息除外全部及时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全年在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网、各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73,及时在局办公场所明显位置更新设立了《政务公开揭示板》和《政务审批项目公示栏》,并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网等向社会发布。同时,开通建立了“两微一端”等多元化互动一体的公开方式,将极大推动和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98

1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9

27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3542.65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信息类):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人事、后勤、内部工作流程)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如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查询)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䃼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吉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协同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用还不够充分。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更新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做到网站公开与微信公众号同步推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宣传培训力度,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局干部的思想认识,扩大普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吉林市民政局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人。全年组织吉林市民政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接受上级培训人员2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次。

   

                                                                                                                         吉林市民政局

 2021年1月8日

   

   

P02021022354466548257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