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报告
(吉林市民政局)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考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在市政务公开办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发展。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落实岗位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纳入全局工作推进落实,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全局性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实施,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统筹实施考评。进一步履顺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力量,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重点任务。注重规范化建设,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保密审查、沟通协调、财务管理、责任追究、政务公开监督、新闻发言人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局信息查阅点等平台发布,做到了公开及时、便民利民。
(二)牵头民生攻坚,成效作用明显。我局连续四年牵头实施了全市民生改善与提高攻坚重任,紧紧围绕社情民意反映强烈、关注集中的重点民生领域,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集社区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组织近30个部门开展调研论证,梳理形成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就业增收、安居工程、医疗惠民、困难救助、教育助学、交通便民等民生事项,通过市政府文件和《江城日报》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发挥月调度、季考核机制作用,高质量地完成了年度民生攻坚任务,普惠面覆盖全地区,截至11月底,77件民生实事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民生实事的情况和做法被省委信息专刊转发。
(三)强化学习教育,注重信息宣传。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我局不断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取得了可喜成果,被《中国社会报》评定为信息宣传工作基地,全年在各级各类报刊发表工作信息60余篇,其中在国家和省级报刊发表政务信息10余篇,较好地推动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四)增强公开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本着“能公开必公开,不公开属例外”的原则,有保密规定的政府信息除外全部及时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全年在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网、各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60余条,并在局办公场所明显位置更新设立了《政务公开揭示板》和《政务审批项目公示栏》,并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网等向社会发布。同时,经局党委会研究,开发建立了适应政务信息发展趋势,能够开通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平台的局门户网站,目前软件正在开发制作,年底前可正式运行,将极大推动和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和服务质量。
二、面临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深化民政事业改革任务日趋繁重,民政自身工作力量十分有限,虽然健全完善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但无专职工作人员,综合职能处室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了工作的效能。
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需要随着新政策的变化而及时更新,或随着职能的调整而及时更正,及时更新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形式需要创新推进。政务公开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没有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就失去了源泉和活力,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有待创新。同时,建议市政务公开办经常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技能。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深化对政务公开改革形势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和处室人员的具体责任,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作为重点公开内容,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各级媒体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三、下步安排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落实工作经费,搞好局门户网站的开发开通,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科学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能力;探索网络问政,开发网络微博、微信平台建设,畅通群众参与决策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加强局政务信息查阅点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更新完善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全面规范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再清理工作。
(三)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抓好权力清单梳理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民政捐赠领域等社会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四)进一步强化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