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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12-02    点击数: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年度工作任务部署要求,吉林市民政局对所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组织、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2015年,市民政局更新完善了“吉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除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成员及单位常委为副组长外,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均按职责要求进行了更换。进一步明确了分工职责,明确了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办的职能,开展日常行政审批及各类政府公开工作,为市民政局开展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完善方案,注重落实。为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印发了“吉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细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等内容,将任务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处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形式多样,公开到位。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以“公开、便民、廉政、勤政”为宗旨原则,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应发尽发、应改尽改、重点突出、灵活高效”。

(四)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月度、年度目标考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政行风评议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五是把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相结合。通过“五个结合”,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具体做法

在公开内容选定过程中,我局牢牢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凡是与群众有关联的政务都要公开,不“短斤缺两”;二是实施公开的每项政务都要内容全面,不“偷工减料”;三是在不违反《保密法》前提下,对实施公开的每项政务办理程序、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做到全过程透明。

(一)我局负责的2015年度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关系到江城百姓的千家万户,从全市民生实事的征集、调度、公布、实施、完成,都保证公开公正,特别是通过江城日报、江城晚报、网络、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平台,对民生实事进行全方位的关注,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市民政局组织、筹备,委托专业公司建设了吉林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及时地将全市民生动态、基层单位信息以及各类关系到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内容公开,同时,多次利用全市政务公开信息网,将我局资金预算、决算、相关文件等信息公开,确保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同时对民政工作也加强监督。

(三)在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然节约经费,在局机关一楼悬挂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和各处室位置指示图。公开公示了民政局各处室职能分工、所在位置、职责范围等内容,使前来办事的群众少走弯路,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不满情绪,对树立民政局形象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与政务服务厅综合窗口起到很好的衔接作用,今年以来,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登记新办数量不断攀升,截至目前,已办理23件。同时,印制办事程序及指南500余份,既起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又为办事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

(五)严格把控财政资金使用程序,研究制定了“吉林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每一笔小额财政资金使用要经过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每一笔10万元以上的大额财政资金使用要经过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规范。同时,财政资金的使用及时上报政府备案,可以公开的确保在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公示。

(六)利用“法制宣传”等方式发放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单。与丰满区公安局在世纪广场开展了宣传活动,将民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办事程序印制宣传单、册500余份,帮助群众人们更好地了解民政工作职责,起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七)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和信息发布与公文制度运转流程结合的规定,从源头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没有擅自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公文,也绝无违规公开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民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及时、全面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各处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和内容上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下步打算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整改,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对照市政务公开办的重点内容进行查找对照,对没有公开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迅速公开。二是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以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及时处理和反馈。对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客观公正地公开;对有关惠民政策和一系列有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详细地公开;对我局执行政府采购的程序、结果,工程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进一步促进吉林市民政事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