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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林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吉林市林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市林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林业局行政办公室,地址:吉林市吉林大街78号;邮编:132013;电话(传真):0432-64606800;电子邮箱:jlslyxx@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建立健全三级组织领导体系。市林业局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为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一把手,各成员单位均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局领导班子、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个人的三级责任体系格局,为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充分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领导小组下设常务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物质基础。要求各单位投入专门办公经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在固定办公场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电话、信箱、网络等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特别是硬性规定各单位至少公开并报送6条信息。三是根据目标责任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动态追踪等方式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四是通过督导,于2013年年初形成关于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意见,上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3、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在全局内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组织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集体学习、要求各单位每周五进行内部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单400余份,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林业局2012年度对政务信息网站进行了更新调整。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上主动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共1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0条,占比例的40.3%;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16条,占比例的12.9%: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2条,占比例的9.7%;其他类信息46条,占比例的37.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林业局2012年度做好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共信息的报备工作。今年,编制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向市政务公开办报备不予公开信息4件。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度市林业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度市林业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目前,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还缺乏更深层次的认识,一些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二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还有偏差,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三是具体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上述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处理力度。二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针对当前部分干部由于认识不足而形成的不愿公开、不想公开的错误思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林业局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各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

      七、附表

      本报告各项资料的统计日期:201211日至20121231日。年报中具体数据详见附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