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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科技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0-02-20    点击数: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认真编制了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市科学技术网(www.jlst.gov.cn)下载。
一、概述
2009年,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缴润利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孙长林、刘学臣、刘越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到了组织健全,明确责任。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各项制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吉林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先后研究制定了多项工作制度。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局长负责制。由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工作部署,抓制度落实,抓监督检查。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八公开制度”,对全局12个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机构、法定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方面内容全部向社会全面公开,切实提高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质量。三是制定了《吉林市科技局政务公开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对违反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人员要追究责任,严厉查处。
(三)采取有效措施。一是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经过进一步清理,经市政府确认,我局保留行政许可项目4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8项,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项。通过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使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为更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做好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为便于企业、基层、群众了解科技局有关情况,将全局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收费内容、政策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200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等重点工作内容通过网站、公示板、报纸等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对吉林市科技信息网、吉林市星火科技网等网站进行了更新、完善。整合长春、吉林、延边三地的科技信息资源,建设了“长吉图科技信息网”,于7月22日在长吉图高新技术产业及科技发展论坛开幕式上举行了正式开通仪式。不仅将全局的机构设置、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内容在网上公开,而且设立了成果展示、技术供求、院校合作等数十个网上可查询栏目,并及时更新网页内容,不断增加信息量,切实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水平。同时,还做好了科技评估在线申请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电子政务和网上办公的工作水平。目前,仅吉林市农村星火科技信息网就已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有50多个乡镇、68个农产品加工企业、130个农户联网,实现了网上专家难题咨询、科技成果与应用技术及农副产品供求网上发布、网上查寻、网上交易、网上培训等,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有效服务。
(四)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使社会各界方便快捷获取信息,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科技局主办的吉林市科技信息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明确专门单位和专人及时进行更新。二是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除了在网上实现信息公开外,还利用新闻媒体、印发文件、宣传材料、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和调度。一是加强对各业务处室增强为基层服务意识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各处室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广泛关心、关注的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改变了以往坐机关、等服务的做法。二是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认定、科技进步奖评审等工作加强监督,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未经专家论证评审的项目和成果,一律不得立项和授奖。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邀请相关人员参与科技项目立项、成果验收、科技进步奖评审等工作,参与对有关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乱报、乱批项目和奖励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严肃追究责任,有效的防止了科技管理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市科技局在科技立项和科技服务等方面主要公开的项目为:1、列入市级科技发展计划或重大科技项目的确认;2、市级科技成果的验收、登记;3、吉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的审批;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5、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计划的审核;6、吉林市科研机构的审核;7、科技类民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的审核;8、科技企业资格确认;9、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审;10、科普基地认定及党政部门开展科普活动、科普基地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的审核;11、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提供国家科技秘密的审批;12、市级科技项目秘级确定、变更的批准。这些项目公开的内容有:审批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数量、审批程序、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审批流程图、审批进度等。
在此基础上,2009年主动向社会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有:《吉林市科技进步条例》、《吉林市规模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规划计划类信息有:《2009年吉林市科技计划立项指南》、《2008年市科技局工作总结》、《2009年市科技局工作计划》;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吉林市科技局机构调整“三定”方案》;其他信息类:“2009年获吉林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名单”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吉林市政府公开网和吉林市科技信息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科技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立项指南、科技信息动态、科技项目动态等栏目。社会各界通过这两个网站设立的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办事机构。我局市政府政务公开服务中心设立了科技对外服务窗口,受理科技服务等项目。
3、其它形式。利用纸制文件、宣传材料和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不予公开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自觉执行《条例》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信息主动公开还不够及时快捷;
3、基础性工作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学习和理解《条例》,不断提高贯彻《条例》、执行《条例》和落实《条例》的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受众群体的合法权益。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及时、快捷、高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完善资料建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积极促进科技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和全市发展.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无收费和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