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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我编制了吉林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gzbm/jlj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水利局,地址:吉林市北京16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31307,邮箱:jlssljbgs3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吉林市水利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工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有效实施,按照工作要求,根据人员调整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吉林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责任划分,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由主管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机关各处室、下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牵头组织落实,确定一名政务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和重大信息。

  (二)注重宣传学习,发挥引导作用。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

  (三)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本着“能公开必公开,不公开属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板块进行优化,按照“主题”和“体裁”两大分类进行专栏建设,使主动公开的信息细致全面、查找方便快捷。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吉林乌拉圈的沟通与合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吉林市水利局”网站及时传播需公众知晓的政务信息,推动和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1

  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

  9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3099.2396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我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数量1个,已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行规范答复,并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申请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足,需要改进。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创新公开方式有所欠缺。本年度已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政务公开的责任落实到处室、单位和个人,保证政务公开规范及时;利用好政务新媒体,多样化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设置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1。全年参加市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交流会2人,组织本单位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条例》1次,各处室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