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吉林市水利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水利局办公室,地址:船营区北京路161号,邮编:132011,电话:64831307,邮箱:jlssljsy@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工作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有效实施,按照工作要求,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我局及时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局长,成员为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办公室确定一名政务信息公开专职人员按规定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和重大信息。在全局各业务处(室)均设定一人兼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内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1次,培训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参加人数约20人。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安排专职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并结合我市新建的吉林市政务公开网项目信息目录编报传送,利用2周时间完成了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的149条公开信息的目录文号、生成日期、目录分类(一级、二级)、目录标题等信息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删除了没有必要公开的局处室内部工作事务类管理信息5条,保证了我局在新市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公开连续运行。
(二)完善制度体系,细化工作流程
依据市政府及省水利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结合水利工作特点,我局先后制订完善了涉及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划分,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依据《条例》以及市政府的要求,归纳出应对社会主动公开的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二是重点界定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各责任单位必须承担的义务;三是细化我局信息公开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和信息公开方式、程序、时限等,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报备。
(三)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本着 “公开为先,服务为本”的宗旨,按照“政策性、制度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实用、实效”的群众需要,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有关水利政策法规、重大决策、机构职能、审批权限、公开指南、工作动态、领导讲话、服务承诺、水利知识、便民信息等进行了相应的公开。为使主动公开的信息细致全面、快捷及时,我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公开。一是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的沟通与合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 “吉林市水利在线”网站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网站点击量和浏览人数比以前大有上升,充分发挥了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对依托网站建立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进行了完善。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做好市政务公开网上政府信息更新、向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和开展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我局公开信息总数为47条。
(二)公开的内容。47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占9%;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4条,占8%;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31条,占66%;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信息27条,占57%。公开行政审批信息3条。
(三)公开的形式。我局在市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9条,在吉林日报、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投标网、吉林省水利厅网上公开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27条。印发《2012年吉林市水资源公报》42份。
(四)公开的及时性。在公开的4条文件信息中,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为4条;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4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我局未接到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我局未收取或减免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比较单一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新载体,提高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和及时,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