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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编制了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25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2405406,邮箱:jlshb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信息4459条,其中网站1608条,微博信息发布1926条,微信发布925条。累计向市委市政府推送信息1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1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已全部办结其中9条予以公开1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根据《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调整设置相关栏目,并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

(四)平台建设

为保证政务公开高效运行,我局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栏目,以“清单式”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程序和运行更加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我局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保证政务公开落到实处。领导班子带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2.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统计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15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5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4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5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建设还需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不完善四是我局缺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工作量较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完善出台《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之中。三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四是汇报局党组及人事部门要求补充专职工作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