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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gzbm/gyzcjdgl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061,邮箱:jlsgzw6480506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及《2022年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吉市政公组发〔20221号)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指导市属国企做好信息公开,2022年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公开信息4项。

(一)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办公室负责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及政府信息网站的维护工作。同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注重实行规范化、日常化操作,认真审查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密性,确保公开的内容详细、具体,公开了履职依据、机构简介、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法定内容,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政策文件、公告类信息10项,围绕国企改革、疫情防控、党的建设等通过江城日报、吉林电视台、吉林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17篇。健全完善以市民服务热线、部门电话、政府网站等为支撑的政务咨询服务体系,办结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交办案件信访督查案件2件、省长信箱投诉2件、网上民生投诉4件、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13件、省(市)政务服务热线投诉372件,全部按时予以回复,做到了有问必答、有疑必释。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

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力进行整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公开信息时效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