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7年度吉林市国资委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吉林市国资委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并附有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相关数据统计表和年报历年编制公布情况统计表。本年报可以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61.138.128.150/default/index.aspx)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吉林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061,邮箱:gzwbgs001@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市国资委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成保障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拉近政府机关和公众距离,促进我委与百姓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国资委成立以李弼枢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部门设在办公室,负责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及政府信息网站的维护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在全委会、主任办公会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和调度,同时利用委内信息、集中学习等形式不断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委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参与意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畅通、及时进行。
  二是市国资委年初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排出进度,科学设定分值,从制度上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
  三是在工作程序上注重实行规范化、日常化操作,做到及时收集并公开信息,委内重大工作部署、机关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十日内进行网上公开,公开的内容做到详细、具体。对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并最终报委领导审核通过再予以公开。
  四是强化自检自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全面自查,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接受各方面的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工作。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化、科学化开展,市国资委大力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吉林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进行规范,并组织委机关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同时,还组织力量对既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跟上不断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
(三)整合资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委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吉林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林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同时,以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派专人对网站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四)科学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
  为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和《吉林市国资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编制了《国资委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对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1条。
三、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我委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无专项经费。组织审计机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2次,培训1次。接受培训人员数6人次。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覆盖面还不够宽广,发布不及时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更好的服务全市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为我市建设幸福美好吉林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