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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jlcity.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5150670,电子邮箱:gxj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现就我局2023年度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局相关处室协调沟通,制作报送《吉林市工信局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收集政务公开资料3条,报送给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准备“吉林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网站”相关数据资料,与相关处室沟通,起草不予向全社会公开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上报。给机关党委提供政务公开、放管服2019年以来的相关资料。贯彻落实《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制作《吉林市工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按照台账任务开展好各项工作。对吉林省政务公开智能监管平台进行修改反馈,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机关简介中的内容进行充实完善。编写报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说明至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协调相关处室编写政策解读上传到局网站。在省政策直达网站系统中上传开放我局2项惠企相关政策。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共收到一个依申请公开,即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因我局无法提供准确数据,已电话告知向统计局工业处索取。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2022年版吉林市行政许可清单,调整局网站“办事指南”和“权责清单”相关内容。压缩2项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为5天,同步修改局网站上办事指南、权责清单栏目相关内容。采用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在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相关政策和政策解读。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局网站与局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监测检查和安全防护力度,确保安全平稳运行。按照吉林市2023年权责清单调整后的内容,同步调整局网站权责清单的内容。年初以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26条政务公开信息。编写上报《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错误敏感词汇进行修改。

)全力做好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编写上报《工信局2022年政务公开评估自查报告》。编写上报《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汇总表》。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迎评工作,准备上报相关材料。每月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编写自查台账。编写报送《吉林市工信局2023年1—6月份政务公开检查情况》。编写报送《工信局审批办2023年上半年政务公开情况总结》,编写报送《吉林市工信局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查报告》。修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密码,加强安全管理。填写报送《工信局2023年初以来依申请公开办理数量和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统计表》。编写报送《吉林市工信局2023年1—10月份政务公开进展情况总结》。编写上报《吉林市工信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核验指标自评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主要表现是:一是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突出工作实际和重点开展政务公开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提高公开意识、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认真收集公开信息,严格审核制度,及时编写、审核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