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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17]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编制吉林市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布。本年报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共七部分内容,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市规划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通过吉林市规划局部门网站(http://www.jlgh.gov.cn)及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l.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办,地址: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19号窗口,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20078,电子邮箱:1021066978@qq.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要求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市规划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挂帅,组织相关处(室)、分局等各部门分解任务,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机构建设及开展工作情况

根据机构调整、工作职责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市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长张光宇同志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它五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涉及规划编制、建设用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法规监察等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及政务大厅窗口的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办负责。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了自上而下、运转效率高、协调性强的领导机构,为有组织、有规划、有步骤的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成立了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机构,建立重要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机制,主动解读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的舆情。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突破创新的新局面。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在年初研究制定了《吉林市规划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市规划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内容及监督管理措施,印发机关各处(室)、分局及局属事业单位,保障政务公开常规性工作有序开展,重点性工作按时完成。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机制,对新进入规划部门工作的5名同志进行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继续抓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由各相关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提出、整理本部门内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并最终统一公开于市局门户网站及省政务公开网。市规划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落实情况并将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评优相结合。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整理完善《吉林市规划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吉林市规划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吉林市规划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吉林市规划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发布的沟通协调机制》、《城乡规划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吉林市规划局社会评议制度》、《吉林市规划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吉林市规划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吉林市规划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吉林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吉林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等文件,印发各处室遵照执行。坚持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推动制度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2016年,我们继续在历年工作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吉林市规划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及受理机构、申请步骤等内容逐一进行了公开。同时,在政务公开目录中,将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政策法规及局内行政审批项目等逐项列出,方便信息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配备了专门用于信息公开建设的计算机,并设专门人员及时协调调度发布信息。局内统一设置吉林市规划管理信息平台,使各部门信息发布更加便利。

(五)政务公开网及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通过政务大厅内网行政审批系统及时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信息;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例会,调度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督促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规划部门的信息及时发布。对于一些全市关注的重大信息,通过网络及江城日报、晚报等报刊同时发布。

(六)部门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

在市规划局审批办设置公众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将工作中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及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吉林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单、申请表,规范流程。用制度及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全部及时答复,使群众满意。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涉及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规划编制批前公示、建设工程批后公示、规划编制批后公示、行政许可批后公示,均已按要求网上公开。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6年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调整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制定及发布工作,按要求、按步骤完成市规划局权责清单调整并完成上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推进财政预算支出公开。将市规划局20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等相关信息在本据网站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6年通过局网站及市级主流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60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目前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是依靠市局网站和江城日报等。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以局长接待日活动为契机就我市轨道交通、城市规划总体编制等情况进行解读,并通过《江城日报》发布解读稿件。主要负责同志接受各级媒体访谈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为22件,均不涉密。全部同意公开并按时答复办结,不收取任何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截止2016年(含本年度)末,全年共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2起,维持原行政机关行为2起。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4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次,举办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人员48人。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2017年,我局将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密切注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各项政策出台情况,对社会民情重大关注事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让行政职权在阳光下运行,让部门责任明晰;三是做好市局网站更新调整工作,利用这个平台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