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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16    点击数:

2011116

 

201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立党为公,监管为民的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六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1613室;邮编132001;电话0432-62570913;传真0432-62570913;电子邮箱:CHENRENP8888@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在前两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确定了局办公室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工作机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制定了全局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同时,还制定执行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行政检查、强制、处罚告知制度》等制度,形成了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在药品市场监督处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有专职的电脑及附属设施,窗口负责人宋其安,工作人员丛培志,接待咨询能热情主动,并做到不厌其烦,直到相对人清楚为止。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不保留、不隐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坚决做到不失泄密。

()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性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及时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检索、查询、复制服务,完善局政务公开网站,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意见》和《吉林市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动员大会,徐鹤副局长在动员大会上作了讲话。会后,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计划,通过组织集中学习、集中讨论、集中考试等方式让大家了解和熟知《条例》。根据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工作要求,指定局办公室由专人具体负责《条例》的学习和落实,并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全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公开的数量。2010年,主动公开信息176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类: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应急管理、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局网及查阅场所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我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6年起,我局就停止收费,目前我局没有收费项目。

六、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有待增加,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不断完善。

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应用和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1年的工作中,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营造我市良好的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